与:给予。咎:灾祸。 天给你,你不要,反而会遭殃。 表示不要错过应得的机会。语出《史记.越王勾践世家》:“吴王使公孙雄肉袒膝行而前请成,勾践不忍,欲许之。范蠡曰:‘天与弗取,反受其咎。伐柯者其则不
《战国策.魏策一》:“公叔(痤)即不可讳,将奈社稷何?”《汉书.丙吉传》:“五凤三年春,吉病笃,上自临问吉曰:‘君即有不讳,谁可以自代者?’”颜师古注:“不讳,言死不可复讳也。”人死是不可避免的,故无
唐.韩愈《进学解》:“记事者必提其要,纂言者必钩(注:探索)其玄(注:精微)。”韩愈对他的学生说,记事纂言一定要阐明要旨和精微。后因用“提要钩玄”为从庞杂的材料中阐明要旨和精微的典故。清.陈澧《与王峻
《汉书.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羽林掌送从,次期门,武帝 太初元年初置,名曰建章营骑,后更名羽林骑。又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,官教以五兵,号曰羽林孤儿。”后遂以“孤林”称孤儿。明文徵明《褒节堂记》:“汝宁民
源见“山公醉酒”。山公醉后倒著白接䍦,因以“习池巾”喻斜戴着的头巾。宋高登《蓦山溪.容州病起作》词:“龙山帽,习池巾,归路从敧侧。”
又作“玉成”。原为爱之如玉,助之使成之意,后则泛指成全他人之意。周厉王在位时期,任用群小,贪财好货,人民辛劳。召穆公为此作诗对周厉王进行劝谏。他在诗中说,百姓实在太劳苦,该让他们都安宁。治下百姓要爱护
源见“陈蕃榻”。表示礼贤款宾。孺子,南昌高士徐稚字。明何景明《君采迁居》诗:“知悬孺子榻,虚薄愧高人。”
同“涸辙之鲋”。明高启《送陈秀州》诗:“奈何不加怜,使作涸辙鳞?”
同“支遁鹤”。清毛奇龄《答赠万州学政何君见赠原韵》:“人闲居傍支公鹤,马瘦行如鲍氏骢。”
同“杨朱泣歧路”。汉王充《论衡.艺增》:“墨子哭于练丝,杨子哭于歧道,盖伤其本,悲离其实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