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灰之刑
古代苛刑之一,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,要处以黥刑。《史记.李斯列传》:“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弃灰于道者,黥也。韩子曰:‘殷之法,弃灰于衢者刑,子贡以为重,问之。仲尼曰,弃灰于衢必燔,人必怒,怒则斗,斗则三族,虽刑之可也。’”
古代苛刑之一,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,要处以黥刑。《史记.李斯列传》:“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弃灰于道者,黥也。韩子曰:‘殷之法,弃灰于衢者刑,子贡以为重,问之。仲尼曰,弃灰于衢必燔,人必怒,怒则斗,斗则三族,虽刑之可也。’”
源见“鸣琴化治”。称颂廉政的地方官。南唐李中《海城秋日抒怀寄朐山孙明府》诗:“鸣琴良宰挥毫士,应笑蹉跎身未酬。”
源见“三人成虎”。指三个人说市有虎,人就信以为真。喻谣言惑众。明徐渭《新建伯遗像》诗:“千古真知听话虎,百年遗像见犹龙。”
不能用阶梯爬上去。 形容高不可攀。语出《论语.子张》:“夫子之不可及也,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。”宋.徐铉《崇极宫新建司命真君殿记》:“夫金阙琳房,不可阶而升也,惟至诚能通之。”明.于慎行《谷山笔塵》卷
《老子》第一章:“道,可道,非常道;名,可名,非常名。无名,天地之始,有名,万物之母。”此文大意是:“道”,能解的,它就不是永恒不变的“道”;“名”,能叫得出的,它就不是永恒不变的“名”。“无名”是天
看见车子扬起的尘土就屈身下拜,形容谀媚权贵,卑躬屈膝的神态。潘岳(247-300年),字安仁。荥阳中牟(今河南中牟)人,西晋文学家,与陆机齐名。少聪颖,乡里号称奇童,初辟司空太尉府,以才名冠世,为人所
熏:以火烟熏炙。 心里忧愁像被火熏烤一样。语出《诗.大雅.云汉》:“我心惮暑,忧心如熏。”唐.杨炯《为梓州官属祭陆郪县文》:“夫万里之别,犹使饮泪成血,思德音之断绝;况百年之分,能不忧心如熏,想公子
同“鵷鹭班”。元白朴《梧桐雨》楔子:“调和鼎鼐理阴阳,位列鵷班坐省堂。”【词语鵷班】 汉语大词典:鵷班
源见“撤我虎皮”。古人坐虎皮讲学。后因以指讲席。皋比,虎皮。清王士禛《题施愚山〈卖船诗〉后》诗:“公独奋百世,皋比陈唐尧。”亦引申指传诵、讲习。姚华《曲海一勺》:“猥谈琐记,尚目录于缥缃;瞎话盲词,亦
同“羲皇上人”。元 杨维祯《题陶渊明漉酒图》诗:“义熙老人羲上人,一生嗜酒见天真。”
同“一顾倾城”。晋张华《轻薄篇》:“一顾倾城国,千金不足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