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庄子.田子方》:“吾终身与汝交一臂而失之。”王先谦集解:“虽吾汝终身相与,不啻把一臂而失之,言其暂也。”后因以“失之交臂”谓当面错过机会。清魏源《默觚下.治篇一》:“用人者不务取其大而专取小知,则卓
比喻惑于假象,不察真情而陷于错误的人。魏国北部黎丘山上有个奇怪的鬼,喜欢仿效别人的子侄兄弟模样搞恶作剧。一次,黎丘一个老人到集市上喝醉了酒回家,这个鬼变成他儿子的模样戏弄他,使这个老人很吃了一些苦头。
源见“识荆”。借指己所推重之士。宋范成大《送通守林彦祥寺丞》诗:“穷山薄宦我无恨,识公大胜荆州 韩。”
同“熊丸之教”。明无名氏《霞笺记.中丞训子》:“正是义方有训非私淑,熊胆调丸原苦心。”【词语熊胆调丸】 汉语大词典:熊胆调丸
《汉书.萧望之传》附萧育:“(育)与陈咸、朱博为友,著闻当世。往者有王阳、贡公,故长安语曰:‘萧、朱结绶,王、贡弹冠。’言其相荐达也。始育与陈咸俱以公卿子显名,咸最先进,年十八为左曹,二十余御史中丞。
形容科举时代闭门苦读时间之长。金代刘祁《归潜志》卷七:“南渡后疆土狭隘,止河南、陕西,故仕进调官,皆不得遽。入仕或守十余载,号重复累,往往归耕或教小学养生。故当时有云:‘古人谓十年窗下无人问,一举成名
《野叟曝言》第六十七回:“众人都道说那里话,王子犯法,庶民同罪,这事因奸杀命的事,既犯到宫,还有活命的吗。”本指王孙公子犯了法,应和一般庶民百姓同样处以罪罚。意谓在王法面前,不论王子还是平民是平等的。
同“北窗叟”。宋苏辙《送杜介归扬州》诗:“东都甲第非嫌汝,北牖羲皇自属翁。”
同“玉山倾倒”。宋刘过《辘轳金井.席上赠马佥判舞姬》词:“高阳醉,玉山未倒。看鞋飞凤翼,钗梁微袅。”
源见“郑履”。指君王熟知的重臣。北周庾信《周安昌公夫人郑氏墓志铭》:“畴昔之邑,今兹成姓。识履传风,参舆留庆。”【词语识履】 汉语大词典:识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