呼玛尔河
即今黑龙江省北部呼玛河,为黑龙江支流。源出伊勒呼里山北侧,流经塔河县,于呼玛县南注入黑龙江。清何秋涛 《朔方备乘》 卷24:“瑚玛尔河,一作呼马拉河,一作呼麻拉河,一作呼马儿河,一作呼玛尔河。康熙中,因罗刹窃据雅克萨城,我军筑城于呼玛尔,与之相持,即此河旁地也。”
即今黑龙江省北部呼玛河,为黑龙江支流。源出伊勒呼里山北侧,流经塔河县,于呼玛县南注入黑龙江。清何秋涛 《朔方备乘》 卷24:“瑚玛尔河,一作呼马拉河,一作呼麻拉河,一作呼马儿河,一作呼玛尔河。康熙中,因罗刹窃据雅克萨城,我军筑城于呼玛尔,与之相持,即此河旁地也。”
西晋太康元年 (280) 改南昌县置,属朱提郡。治所在今云南镇雄县境。南齐属南朱提郡。南朝梁末废。古县名。西晋时改南昌县置,治今云南省镇雄县境内。属朱提郡。南朝梁时废。
即今甘肃陇西县西北首阳乡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陇西县: “西有首阳山,上有关。”
清光绪十一年 (1885) 析呼兰厅北境置,属黑龙江将军。治所在北团林子 (今黑龙江省绥化市)。三十年十二月 (1905.1) 升为绥化府。清光绪十一年(1885年)置,治今黑龙江省绥化市。后升为府。
①东晋孝武帝时置,属东江阳郡。治所在今四川江安县。其后曾迁今江安县西。《宋书·州郡志》: “綿水令,何志晋孝武立。” 《旧唐书·地理志》 绵水县: “当绵水入江之口”,因以为名。南朝梁属泸州。隋大业三
①泛指华夏东部。《尚书·微子之命》:“庸建尔于上公,尹兹东夏。”宋蔡沈《传》:“宋亳在东,故曰东夏。”②指中国东部地区。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建安五年(200),移檄州郡曰:“董卓侵官暴国,于是提剑挥鼓
明兀良哈三卫之一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 置,属大宁都司。福余卫又称 “我着”,应即女直兀者部名,其地在元浦峪路、灰亦儿千户所境(今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乌裕尔河和嫩江左右)。永乐间改属奴儿干都司。宣德、
又作那拉河。即今俄罗斯阿穆尔州东北、谢列姆扎河支流诺腊河。《清一统志·黑龙江》 “英克河”条下:纳喇河“在(黑龙江)城东北一千二百里,俱出东北兴安岭,南流入西林穆丹河”。
即今四川简阳市西北周家乡。民国 《简阳县志》 卷2: 周家场,“ 《采访册》 按: 《乾隆》、《咸丰》 两志并云在州北。距城四十里 ( 《乾隆志》)。创建 (于) 清乾隆十年”。
即今陕西靖边县西宁条梁镇。清乾隆二十年(1355)于此设巡司驻守。民国时设县佐。在陕西省靖边县西部。面积288平方千米。人口1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宁条梁,人口 1520。昔村地处一条长满柠条的平梁上得
即今台湾省台北县东北汐止镇。清同治《淡水厅志》卷2:蜂仔峙“又下十里许为水返脚,谓湖涨至此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