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沽河口
明置大沽河口巡司,属海丰县。在今山东无棣县东北。《清一统志·武定府》:大沽河口巡司“在海丰县(今无棣县)东北一百五十里。明置巡司。本朝(清)移置大山”。
明置大沽河口巡司,属海丰县。在今山东无棣县东北。《清一统志·武定府》:大沽河口巡司“在海丰县(今无棣县)东北一百五十里。明置巡司。本朝(清)移置大山”。
在今安徽潜山县北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臧霸传》: “ (韩) 当遣兵逆霸,霸与战于逢龙。” 即此。唐置皖城县于此。《寰宇记》 卷125怀宁县 “废皖城,唐武德五年大使王宏让析置,在古逢龙城内”。在今安徽省
秦置,属九江郡。治所即今安徽和县。西汉为九江都尉治。东汉为扬州刺史治。西晋初属淮南郡,永兴元年(304)为历阳郡治。南朝宋永初二年(421)为南豫州治。南齐属南豫州。北齐天保六年(555)于县置和州。
在今浙江平湖市东北三十八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1平湖县:芦沥浦“县北境之水,悉汇于此”。
明洪武七年(1374)改中立府置,直隶南京。治所在凤阳县(今安徽凤阳县)。辖境相当今安徽天长、定远、霍邱以北地区。因府在明代为皇室先世陵墓所在,建为中都。清属安徽省。1912年废。明洪武二年(1369
在今河南开封市西南。《宋史·河渠志》:熙宁九年 (1076) 七月,“提辖修京城所,请引雾泽陂水至咸丰门,合京、索河,由京、索签入副堤河,下合惠民”。元祐元年 (1086),“诏: 斥祥符雾泽陂,募民
俗称东谷司。即今四川丹巴县西南东谷乡。清康熙四十年 (1701) 于此置鲁密东谷土百户,属明正宣慰司。后废。
唐置,为羁縻州,属临州都督府。当在今甘肃康乐县境。后废。
亦作旺苍坝。即今四川旺苍县。1941年于此设旺苍设治局,1945年改为旺苍县。
1912年降太仓州置县,属沪海道。治所即今江苏太仓市。1993年改设太仓市。旧县名。1912年改太仓州置,治今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。1993年撤销,改设太仓市。
西汉置,属九江郡。治所即今安徽怀远县南马头城乡。东汉改为当涂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