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弘治二年 (1489) 于丹阳湖筑,在今江苏高淳县西北。明弘治二年(1489年)围丹阳湖所筑,在今江苏省高淳县西北。
即今河北新乐市东二十五里邯邰镇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卷50新乐县图:东南有邯台集。
北宋名余庆场,为通州八盐场之一。产海盐。即今江苏通州市(金沙镇)东南二十里余西乡。清设盐课大使于此。民国初以余东场并入,改名余中场。
即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东北六十二里勐撒。明、清时与猛缅、猛猛合称 “三猛”,设土巡检司,属孟缅长官司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9孟缅长官司:“猛撒最弱,近折而入耿马矣。” 傣语 “猛” 为地方,“撒” 为
明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改真州长官司置,属四川遵义府。治所在今贵州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东南旧城镇。后迁古凤山麓 (今正安县)。辖境相当今贵州正安、绥阳及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。据明曹学佺 《名胜志
约当今上海市区黄浦江自外白渡桥至复兴岛北一段。《明史·河渠志六》: 夏原吉言 “松江大黄浦乃通吴淞要道,今下流遏塞难浚。旁有范家浜,至南仓浦口,径达海。宜浚深阔,上接大黄浦,达泖湖之水”。遂于今外白渡
又称屈原庙或汨罗庙。旧在汨罗江北。晋王嘉 《拾遗记》 称,屈原死后 “楚人为之立祠,汉末犹在”。《水经·湘水注》: “汨水又西为屈潭,即汨罗渊也。屈原怀沙自沈于此,故渊以屈为名。……渊北有屈原庙,庙前
南宋置,属清江县。即今湖北宣恩县东北细沙乡。元末明玉珍改为东乡五路宣抚司。明洪武六年 (1373) 改为安抚司。
在今黑龙江省尚志市东南马延镇东南苇河、亮河一带。《金史·世纪》:“盃乃诱乌春兵度岭,世祖与遇于苏素海甸。……命肃宗及斜列、辞不失与之战。”
即今贵州黄平县东北二十五里东坡乡。《明史·四川土司传》:万历中,播酋杨应龙作乱,“焚东坡、烂桥,楚、黔路梗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