耿马宣抚司
明万历十三年 (1585) 析孟定地置耿马安抚司,旋升宣抚司,属云南布政司。治所即今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。傣语 “耿” 与 “勐” 同意,即地方,“马” 即马,意即跟随马找到的地方。清属永昌府,乾隆二十九年 (1764) 改属顺宁府。民国废。
傣语耿与勐同义,即“地方”;马即“马”,意为“跟随马找到的地方”。明万历十三年(1585年)置耿马安抚司,旋升宣抚司,治今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。1942年置耿马设治局。
明万历十三年 (1585) 析孟定地置耿马安抚司,旋升宣抚司,属云南布政司。治所即今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。傣语 “耿” 与 “勐” 同意,即地方,“马” 即马,意即跟随马找到的地方。清属永昌府,乾隆二十九年 (1764) 改属顺宁府。民国废。
傣语耿与勐同义,即“地方”;马即“马”,意为“跟随马找到的地方”。明万历十三年(1585年)置耿马安抚司,旋升宣抚司,治今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。1942年置耿马设治局。
隋大业五年(609)置,治所在且末城(今新疆且末县城西南)。隋末废。隋大业五年(609年)置,治且末城(今新疆且末县西南)。辖境相当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迪尔河以东、若羌县以南的大部分地区。隋末废。
即今辽宁台安县西南富家镇。明 《辽东志》 卷3: 西兴堡有 “傅家庄烟墩”。即此。
在今山东莱阳市西南九十里。《寰宇记》卷20莱阳县: 高丽山,“司马懿讨辽东,于此置戍,以高丽为名”。元于钦 《齐乘》 卷1: 高丽山 “俗讹作嵯峨山”。
即今湖北天门市西南四十六里黑流乡。清光绪 《湖北全省分图》: 天门县西南有黑流渡市塘。
元至元二十六年(1289)置,属建昌路。治所在今四川布拖县(特木里)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属建昌府。后废。元至元二十六年(1289年)置,治今四川省布拖县西北特木里镇。明废。
在今山西永和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41永和县: “索陀谷在县东北三十五里。水流曰索陀川,西合仙芝谷水,入于大河。”
清乾隆元年(1736)置,为沅州府治。治所即今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。民国初为湖南辰沅道治。1922年直属湖南省。1986年改设芷江侗族自治县。古旧县名。清乾隆元年(1736年)置,治今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
唐置,治所在武峨县 (今越南北太省太原东北武崖)。天宝元年 (742) 改为武峨郡。乾元元年(758) 复为武峨州。辖境相当今越南北太省南部地。后废。唐置,治武峨县(今越南太原省太原东北武崖)。辖境相
西汉元封五年 (前106) 置,为十三刺史部之一。辖境相当今宁夏青铜峡市以下至晋、陕间壶口之黄河两岸地区,北括阴山南北,南迄陕西宜川、至甘肃宁县一线。东汉建武十一年 (35) 省入并州。汉武帝置。辖区
即廆山。在今河南洛阳市西南。《清一统志·河南府一》:谷口山“在洛阳县西南三十里,孝水出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