茅店镇
即今江西赣县东北茅店乡。清同治 《江西全省舆图》 卷9: 赣县东北有茅店墟。
在江西省赣县中部、贡水下游。面积110平方千米。人口2.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茅店圩,人口 1300。宋初始有几家茅草店,故名茅店。1949年为茅店、七里等乡。1958年设东方红公社,后易名茅店公社。1984年改乡,1996年改设镇。产稻、甘蔗、油菜籽、席草、茶叶等。有制糖、农机等厂。水产养殖业较盛。京九铁路、323国道经此。
即今江西赣县东北茅店乡。清同治 《江西全省舆图》 卷9: 赣县东北有茅店墟。
在江西省赣县中部、贡水下游。面积110平方千米。人口2.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茅店圩,人口 1300。宋初始有几家茅草店,故名茅店。1949年为茅店、七里等乡。1958年设东方红公社,后易名茅店公社。1984年改乡,1996年改设镇。产稻、甘蔗、油菜籽、席草、茶叶等。有制糖、农机等厂。水产养殖业较盛。京九铁路、323国道经此。
在今陕西乾县北,唐乾陵正南御道西侧。通高6.91米。连同顶盖及底座,合为七节,所以又称七节碑。碑文为武则天撰,唐中宗李显书,约八千字。文字已浸蚀风化。
唐贞观元年 (627) 置,治所在端溪县(今广东德庆县)。辖境相当今广东德庆、郁南、云浮等市县地。贞观十一年 (637) 废。唐贞观元年(627年)置,治端溪县(今广东德庆县)。十一年废。
明洪武二十五年 (1392) 置,治所即今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西昌城镇。正统六年(1441) 昌化县徙治于此。
①西晋太康元年 (280) 改吴新都郡置,属扬州。治所在始新县 (今浙江淳安县西北新安江北岸,现已没入千岛湖)。辖境相当今安徽黄山市大部、歙县、休宁、黟县、祁门、绩溪等县及江西婺源、浙江淳安县地。隋开
东晋义熙十二年(416)置,属河南郡。治所约在今河南新安县。北魏泰常八年(423)废。
在今陕西户县东北汉上林苑中。《元和志》 卷2鄠: “钟官故城,一名灌钟城,在县东北二十五里。盖始皇收天下兵器销为钟鐻,此或其处。” 《资治通鉴》: 唐贞观十八年 (644),“车驾幸钟官城”。即此。
西周封国。妫姓。都宛丘(今河南淮阳县)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陈,大皞之虚也。”《史记·陈杞世家》:“周武王克殷纣,乃复求舜后,得妫满,封之于陈。”公元前478年灭于楚。古国名。西周封国。武王封舜后
在今河北三河市南。《清一统志·顺天府四》:小河桥“在三河县南门外泃河支流上,东通错桥,西达金鸡塘,境接通、蓟,为往来要道。旧为浮桥以渡,明正德十二年改建石桥”。
北宋置,属沭阳县。即今江苏沭阳县北四十里厚镇村。
①北周武成元年(559)改苌平县置,为王屋郡治。治所在今河南济源市西五十八里王屋乡。《寰宇记》卷5王屋县:“《古今地名》云,王屋山状如垣形,故以名县。”隋属河内郡。唐武德初改为邵伯县。显庆二年(6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