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台 (臺) 县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属棣州。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。大业初属渤海郡。唐贞观六年 (632) 废。七年 (633) 复置,属棣州。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。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(1012)省。金复置,仍属滨州。元属般阳府路。明属滨州。清属武定府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1956年撤销,并入博兴县。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属棣州。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。大业初属渤海郡。唐贞观六年 (632) 废。七年 (633) 复置,属棣州。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。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(1012)省。金复置,仍属滨州。元属般阳府路。明属滨州。清属武定府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1956年撤销,并入博兴县。
在今四川乐山市东南十五里。《元史·石抹按只传》:“(石枺)不老从攻嘉定,以巨舰七十艘载勇士数千人,据其上流,于府江红岩滩,造浮桥以渡。”即此。
元置,在今湖北蒲圻市西北赤壁镇处。
元元贞元年 (1295) 升萍乡县置,属袁州路。治所即今江西萍乡市。明洪武二年复降为萍乡县。元元贞元年(1295年)升萍乡县为州,治今江西省萍乡市。属袁州路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萍乡市地。明洪武二年(13
清乾隆十七年(1752)改杂谷安抚司置,治所在今四川理县东北七十里薛城镇。二十五年(1760)升为直隶厅。辖境相当今四川理县、马尔康等县地。嘉庆六年(1801)改为理番厅。清乾隆十七年(1752年)改
①在今山东滕州市东南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兖州府一》: 南明河 “源出黑风口诸山泉,西径梁山,又西径奚公山,受薛河支流,又西径白山,入微山湖”。②在今贵州贵阳市南。《方舆经要》 卷121贵阳府: 南明河
唐贞元十年 (794) 后南诏改宁北节度置。治所在剑川城 (今云南剑川县南十四里下登)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7剑川州 “剑川湖” 条下: “剑川在州南十五里,即剑湖之尾,曲流三折,形如川字。”康熙 《
东魏天平中置,属显州。治所在东多城(今山西孝义市北)。后废。北魏置,治东多城(今山西孝义市北)。辖境在今山西省孝义市一带。后省。
或作布尔都庙。即今内蒙古正镶白旗西北布日都苏木。1946年察哈尔左翼正白旗(1949年正名为正白旗)迁驻于此。1950年为正白镶白联合旗驻地。“布日根”,蒙古语意为绿洲淀。1956年正白镶白联合旗改称
①在今江西南康县南章水之别称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8南安府南康县:芙蓉江“在城南,即章水也。自大庾县东北流,至此澄渌泓深。江之南平沙横衍,数里皆民居,绕东山而下,村巷桥梁多以芙蓉为名”。《清一统志·南安府
即今湖北咸宁市东北三十八里贺胜桥镇。1926年8月底,北伐军叶挺等部大破吴佩孚军于此,史称 “贺胜桥战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