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巴和加麻札[墓]
俗称和卓坟。在今新疆喀什市东北十里。始建于清康熙三十三年(1694),是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阿巴和加的陵墓。后迭经改建、扩建,规模宏大。祠内埋葬着阿巴和加一家五代共七十二人,坟墓层叠环列。墓祠全部用绿色琉璃砖砌成,门上绘有美丽的图案,两边墙壁上装着米黄色的石膏花饰,雕刻精细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,墓祠遭严重破害,祠的金顶(重50两)和乾隆钦赐的匾额均被窃去,墓祠已残破不堪。1956年人民政府拨出巨款对墓祠进行了整修。1988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俗称和卓坟。在今新疆喀什市东北十里。始建于清康熙三十三年(1694),是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阿巴和加的陵墓。后迭经改建、扩建,规模宏大。祠内埋葬着阿巴和加一家五代共七十二人,坟墓层叠环列。墓祠全部用绿色琉璃砖砌成,门上绘有美丽的图案,两边墙壁上装着米黄色的石膏花饰,雕刻精细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,墓祠遭严重破害,祠的金顶(重50两)和乾隆钦赐的匾额均被窃去,墓祠已残破不堪。1956年人民政府拨出巨款对墓祠进行了整修。1988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即今河故城县西北十八里西原隰乡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卷49故城县:西有西原隰。
即今江苏赣榆县南范口。《清一统志·海州》 “海” 条下载,县东南 “范家” 为州境海口之一。
即今广东连平县东内莞镇。《清一统志·惠州府》:内管营“在连平州东北十里。旧称九连门户,最为要隘。明崇祯八年置”。
①元置,属永昌路。治所即今甘肃永登县。明洪武十年(1377)改为庄浪卫。②明洪武八年(1375)降庄浪州为县,属静宁州。治所即今甘肃庄浪县西北南湖镇。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)省入隆德县。民国初复置,
金贞祐四年(1216)升五台县置,属太原府。治所即今山西五台县。元属冀宁路。明洪武二年(1369)改为五台县。
①即峿山。在今山东安丘市西南六十里。今名壶山。《水经·潍水注》: 浯水 “出浯山,世谓之巨平山也”。②即三浯山。在今湖南慈利县西北六十里。(1)又称三浯山。在今湖南慈利县西北。(2)在今山东省莒县北。
即今云南云龙县北七里诺邓。《清一统志 ·大理府》: 诺邓盐井 “在云龙州东北四十五里。明置盐课大使于此”。
西魏文帝大统十四年 (548) 置,治所在新平郡 (今陕西彬县)。以北别有豳,故此为南。辖境相当今陕西彬县、永寿、长武、旬邑等县地。废帝三年 (554) 废北豳州,遂称此为豳州。(1)北魏置,治今陕西
即今四川新都县西大丰镇。同治 《成都县志》 卷1: 崇义桥 “距城三十五里”。
唐代汉文史籍中偶对吐蕃的泛称。《旧唐书·吐蕃传》:“西戎之地,吐蕃是强。”此泛指今西藏及藏族各聚居地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