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今广西阳朔县西五十里。明曹学佺《广西名胜志》卷1阳朔县:飞泉“泉涌山腰,悬石百级,飞注而下,如挂银河,入于桂江”。
在今江苏淮安市东北七里。为纪念晋代“竹林七贤”刘伶而建。唐许浑《淮阴阻风寄呈楚州韦中丞》诗:“刘伶台下稻花晚,韩信庙前枫叶秋。”即此。《舆地纪胜》卷39楚州:“刘伶台在县北,边淮。”村名。在江苏省淮安
①即邢。商代国都。《世本》: “祖乙迁于耿。” 《史记·殷本纪》 作 “祖乙迁于邢”。《帝王世纪》 以为即 “今河东皮氏耿乡是也”,在今山西河津市东南; 王国维 《说耿》 以为在邢台 (即今河南温县东
北齐改南兖州置,治所在广陵县(今江苏扬州市西北蜀冈上)。南朝陈太建中复为南兖州。北周大象中又改为东广州。不久改为吴州。北齐改南兖州置,治广陵县(今江苏扬州市西北)。辖境约当今江苏省扬州市市区和邗江区西
1943年1月由托索湖、长石头山一带析置,治所在长石头(在今青海玛多县东)。1946年2月裁撤。1940年由托索湖、长石头山一带析置,治长石头(在今青海玛多县东)。1946年裁撤。
1934年伪满置,省会在佳木斯市(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)。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佳木斯、依兰、勃利、宝清、饶河、汤原、萝北以东以北地。1945年日军投降后废。
即今福建上杭县北通贤乡。1934年中央革命根据地置新杭县治此。
隋开皇五年 (585) 置,属豫州。治所在今河南郾城县西南五里古城。十六年 (596) 为道州治。大业初属颍川郡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为道州治。贞观元年 (627) 属豫州。开元十一年 (723)
西晋太康十年(289)改蜀郡置,治所在成都县(今四川成都市)。东晋常璩《华阳国志·大同志》:“以蜀郡、广汉、犍为、汶山十万户为王国。”后复为蜀郡。西晋太康十年(289年)以蜀郡改置,治成都县(今四川成
1949年以察哈尔右翼正红旗改称,属绥远省。驻地在集宁城关(即今内蒙古集宁市)。1950年改称中心旗。1954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,改设察哈尔右翼后旗,驻土牧尔台(今察哈尔右翼后旗北土牧尔台镇)。19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