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州
唐贞观七年 (633) 改州置, 治所在平南县(今广西平南县)。《元和志》 卷37龚州: “因龚江为名。”辖境相当今广西平南县地。天宝元年 (742)改为临江郡,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龚州。北宋政和元年 (1111) 废。三年 (1113) 复置,南宋绍兴六年(1136) 又废。
唐贞观七年(633年)置,治平南县(今广西平南县)。属岭南道。以龚江为名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地。北宋政和元年(1111年)废,三年复置。南宋绍兴六年(1136年)废入浔州。
唐贞观七年 (633) 改州置, 治所在平南县(今广西平南县)。《元和志》 卷37龚州: “因龚江为名。”辖境相当今广西平南县地。天宝元年 (742)改为临江郡,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龚州。北宋政和元年 (1111) 废。三年 (1113) 复置,南宋绍兴六年(1136) 又废。
唐贞观七年(633年)置,治平南县(今广西平南县)。属岭南道。以龚江为名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地。北宋政和元年(1111年)废,三年复置。南宋绍兴六年(1136年)废入浔州。
又名五华山、京兆山。在今四川剑阁县西北五十里。《寰宇记》卷84武连县:五子山“在县北七十三里。西自龙州界,迤逦斜连马阁山顶,其山至此,特起五峰,雁行相次,高五百丈,因名五子山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8剑州
①西晋太康元年 (280) 改吴新都郡置,属扬州。治所在始新县 (今浙江淳安县西北新安江北岸,现已没入千岛湖)。辖境相当今安徽黄山市大部、歙县、休宁、黟县、祁门、绩溪等县及江西婺源、浙江淳安县地。隋开
即今江西宁都县西南青塘镇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8雩都县: 青塘寨“在县北百八十里。宋绍兴中,岳飞平收峒功成,以其地界三邑之冲,置寨于此。明朝亦设巡司”。万历十三年 (1585) 废。南宋绍兴中,岳飞以其地
即今黑龙江省青冈县西北祯祥镇。民国《黑龙江志稿》 青冈县图: 西北有祯祥镇。在黑龙江省青冈县西北部。面积290平方千米。人口3.6万。镇人民政府驻祯祥,人口4590。清末称祯祥社,1939年改称祯祥村
即今安徽含山县西南林头河。《水经·沔水注》:“栅水又东,左会白石山水,水发白石山西,经李鹊城南,西南注栅水。”杨守敬注:“今水自含山县西南流至巢东南,入濡须水。”
元至元间置,属叙南等处蛮夷宣抚司。治所在今四川珙县南上罗镇(上罗场)。明废。元至元十三年(1276年)置,治今四川省珙县南上罗乡。属叙南宣抚司。明初废。
①西魏废帝三年(554)改南岐州置,治所在固道郡梁泉县(今陕西凤县东北凤州镇)。《元和志》卷22凤州:“因州境有鸑鷟山为名。”辖境相当今陕西凤县及甘肃徽县、两当二县地。隋大业三年(607)改为河池郡。
明洪武十九年 (1386) 改翁驿置, 属平越卫。在今贵州凯里市西北炉山镇南一里。
又名越河。即今陕西安康市西月河。源出汉阴县西,东南流至安康市西入汉水。《水经·沔水注》:“汉水右对月谷口, 山有坂月川,于中黄壤沃衍,而桑麻列植,佳饶水田,故孟达与诸葛亮书,善其川土沃美也。”《舆地纪
①或作西番。即吐蕃别称。最初见于8世纪中叶吐蕃进占青、康地区以后之汉籍私家著述中。《酉阳杂俎续集》载:“(唐)永泰初,丰州烽子暮出,为党项缚入西蕃易马。”在唐、五代、两宋、元、明的汉文史籍中遂每称吐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