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城守尉”。
宫廷给使名。辽置,属笔砚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三品,隶吐蕃等处招讨使,全称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处万户府,掌文州、扶州 (今四川松潘、文县北) 地区军民政务。置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二员。
即“三司勾凿司”。
官名。明置,见“河道总督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哲宗元祐元年(1086),于开封府置。掌检覆抄札、打量界至,领福田院,支贫子钱等事。四年罢,绍圣元年(1094)复置。
①下级佐助上级。《周礼·春官·职丧》: “凡国有司以王命有事焉,则诏赞主人。”②周朝各种仪式中之引导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内史赞之。”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乾隆十五年(公元1750年)罢张廷玉配享太庙,并令尽缴历年颁赐诸物。同治时,追缴陈孚恩御赐“清正良臣”匾额。
官员在正式任命前先试用,看能否胜任此职,叫“试用”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朔上书陈农战强国之计,因自讼独不得大官,欲求试用。”《三国志·蜀书·诸葛亮传·出师表》:“将军何宠,性行淑均,晓畅军事,试用于
尚书省办公的地方。唐任希古《和左仆射燕公春日端居述怀》诗:“凤邸搏霄翰,龙池跃海鳞。”见《初学记十一》。帝王即位前的旧居也称凤邸。南朝陈徐陵《在北齐与梁太尉王僧辩书》:“膺龙图以建国,御凤邸以承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