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兵郎
官名。尚书省郎官。北魏置,协掌军事,属七兵尚书。《魏书·李先传》: “以先为尚书右中兵郎”,“转七兵郎,迁博士、定州大中正”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。
官名。尚书省郎官。北魏置,协掌军事,属七兵尚书。《魏书·李先传》: “以先为尚书右中兵郎”,“转七兵郎,迁博士、定州大中正”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。
指应皇帝征召随时待命,以备谘询顾问。汉朝皇帝征召才术之士至京,以其处所性质不同,有待诏公车、待诏金马门,待诏博士、待诏射声士等名目。后遂演变为官名,凡具一技之长而备谘询顾问者,如太史、治历、音律、本草
官名。明朝置为各卫副长官,每卫四人,正四品,与指挥使、指挥同知共掌本卫事务。清朝于甘肃、云南土官中设,正四品,掌所属土兵事务。参见“指挥使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员二人,掌帝、后饮食烹制,凡进食必先尝之。下设内膳中士及主食十二人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掌详覆之事,以刑部侍郎领之,下设郎中、员外郎佐理其事。南宋初不置,高宗绍兴二十六年(1156)复置,以刑部郎官一员领之。
官名。亦称院判。金朝宣徽院置为属官,从六品。元朝世祖至元二十三年(1286)置二员,后定为正五品。俱位同佥下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宣徽院置,正五品,位同知下、典簿上。官名。亦称宣徽院院判,金元置,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职官自少卿以下分设左右,以便分区任事,互相稽察。后遂定以浙江、福建、山东、广东、四川、贵州属左,以江西、陕西、河南、山西、湖广、广西、云南属右。设左、右少卿各一人,正四品,佐寺卿掌驳正
官名,汉置,为县佐吏,掌马政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王先谦《补注》:“河南郡故市县有马丞。”
杂任职名。唐少府所属杂匠一百二十五人,分配在京师长安和东都洛阳诸司充任造作工役。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遂大夫属官。下士爵。《周礼·地官 ·序官》: “掌比其邑之众寡,与其六畜兵器,治其政令。”②官名。北魏置。掌京邑平城诸里治安。以下代令长及五等散男有经略者为之。官名。周置,掌里之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