执法之吏,亦指狱吏。《汉书·司马迁传》司马迁报任安书曰: “身非木石,独与法吏为伍。”1、指狱吏。《汉书·司马迁传·报任安书》:“家贫,财赂不足以自赎,交游莫救,左右亲近不为壹言。身非木石,独与法吏为
官名。①中书省属官。三国魏、西晋中书省置,七品。与通事共掌收纳、转呈文书章奏,员各一人。或说魏唯置通事,西晋增设舍人。东晋合为一官,后省“通事”二字。多任用名流。南朝宋复名中书通事舍人,简称通事舍人、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国会参众两院均设警卫长一人,受议长指挥,掌理全院警卫事务。
官名。东汉末刘备置,为州牧属官。《三国志·周群传》:“先主定蜀,署(周群)儒林校尉”。官名,东汉末年刘备置,掌谋议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周群传》:“先主定蜀,署儒林校尉。”
官署名。元置,属工部。掌巡视黄河之事。设提领二人,副提领一人。
冠饰。汉朝皇帝近臣如侍中、中常侍均用之,常与貂尾并用,称为貂蝉。后为贵幸近臣代称。东汉时,宦官如中常侍亦冠此。唐朝显庆二年(657)增置散骑常侍二员,分左、右,隶门下,中书省,皆金蝉、珥貂。
省称“可”。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,依周礼建六官,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下有司勋上士,掌六勋之赏,以酬其功。北周时因征战不断,从军受勋者日众,故司勋别自立司,不复属吏部,置此为司勋司长官以掌其事。下设司
官名。始见于战国,为工官之长,掌监督百工。《吕氏春秋·季春》:“监工日号,无恃于时。”高诱注:“监工,工官之长。”明朝内官置,为宦官二十四衙门及内府各库中次等宦官。品秩在六品以下,无定员。协助掌印太监
代理、兼职。长官兼理部属职责,低级官员代行较高职权,均可称。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: “羊舌鲋摄司马。”杜预注: “摄,兼官。”《史记》卷四《周本纪》: “公乃摄行政当国”。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摄为暂时代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