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三公曹尚书

三公曹尚书

官名。西汉成帝初置,属尚书令,主断狱事。东汉沿置。据《晋书·职官志》,汉光武帝刘秀以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事。然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未载此官。


官名,也简称三公尚书。汉置,俸六百石,掌三公文书、年税收和诉讼审判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尚书》:“成帝初置尚书四人,分为四曹。”《汉旧仪》曰:“尚书四员,武帝置,成帝加一为五……加三公尚书,主断狱。”蔡质《汉仪》曰:“三公尚书二人,典三公文书。吏曹尚书典选举斋祀,属三公曹。”《后汉书·陈忠传》:“司徒刘恺举忠明法律,宜备机审,于是擢拜尚书,使居三公曹。”三国不置,西晋初复置,掌断狱。十六国西秦也曾置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破白

    宋铨选之制,凡选人初次获得保举状,称为破白。

  • 即总领之意。东汉以后或用作“录尚书事”的省称。“录”的意思是“总领”,如“录尚书事”,意即“总领尚书事。”“录”始于东汉,但仅限于“录尚书事”,未见“录”其他事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行太尉事节乡侯憙

  • 仪同

    官名。①仪同三司的省称。南北朝使用广泛,授予人数甚多。②北周为仪同大将军、仪同将军省称,位开府大将军下。1、“仪同三司”的简称,即仪制待遇同三司,三司即三公。详“仪同三司”条。2、“仪同大将军”的省称

  • 饷司

    南宋总领所别称。南宋总领所的简称。参见“总领。

  • 唱第

    见“唱名”。

  • 司金部中

    官名。唐天宝十一载(公元752年)改金部郎中为司金郎中,至德二载(公元757年)复旧。

  • 礼制署署长

    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奏任。承掌院、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。官名。清末置,属典礼院。掌朝会、庆贺、册立、册封、大婚、巡幸等事项。所属有鸣赞、序班、佥事、录事若干人。

  • 五侯九伯

    官名合称。五侯指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诸侯,九伯指九州之方伯。五侯九伯是泛指五等诸侯和九州方伯。《汉书·诸侯王表第二序》:“太公于齐,亦五侯九伯之地。”注:“臣瓒曰:《礼记·王制》云:五国以为属,属有

  • 军民千户所

    明朝军事编制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始置,其设正千户、副千户、镇抚、百户等官,同千户所。

  • 将材科

   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