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卫侍郎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改三卫郎置,品秩同太中大夫(从四品),总领三卫之事。五年罢。参见“三卫官”。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改三卫郎置,品秩同太中大夫(从四品),总领三卫之事。五年罢。参见“三卫官”。
宫廷医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九品中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
即“金部郎”。
官名。晋设此官。《晋书·职官志·治书侍御史》:“泰始四年,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,秩与中丞同,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。后并河南,遂省黄沙治书侍御史。官名,晋太始四年(公元268年)置,员额一人,品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增设。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,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。置总核、分核等,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。
见“武学直学”。
古代君王处理政事的宫室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“诸父守贵宫贵室,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。”注:“谓守路寝。”路寝:君王处理政事所居的地方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鹰军。以鹰名军,取其迅捷之意。设详稳等职。
官名。明置,为王府长史的属官,员额一人,秩正九品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统兵,职掌同将军,位低于同号将军。三国魏元帝咸熙(264—265)中,牵弘自陇西太守迁此职,西晋武帝泰始四年(268),罢振威、扬威护军,置左、右积弩将军。东晋复置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
库名。宋朝官府所开质库。以金银物品为抵押,可于此库贷钱,每贯月息三文,为期两年,到期不赎者,抵押品即充官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