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三师

三师

①太师、太傅、太保合称。北魏始有此称,位上公,居二大、三公上。名为辅导天子之官,位极尊而无具体职掌。北齐因之,后主时为激赏人心,增员而授,不可胜数。北周改称三公。隋、唐仍称三师,为赠予德高望重元老大臣的荣衔,无其人则阙。唐末用为藩镇加官,遂至冗滥。宋初为亲王、宰相等大臣的加官,后仅授予最尊贵的大臣。徽宗时改称三公,为宰相之任。辽、金复称三师,元改称三公,明、清因之。②太子太师、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合称。参见“太子太师”。


官名。指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三师三公》:“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各一人,是为三师……皆正一品。三师,天子所师法,无所总职,非其人则缺。”

北魏时称三师上公,地位虽很尊贵,但无实权。唐代不常置,无人则缺。宋朝为权贵加封的尊号。明代为正一品,清废。参看《文献统考·职官二》、《续文献统考·职官二》。

太子的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有时也简称三师。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东宫官署》:“三师三少之职,掌教谕太子。无其人,则缺之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祗应司收支库都监

    官名。金置,属祗应司,见该条。

  • 尚方丞

    官名。① 尚方令副贰。秦、汉、三国、两晋、南北朝皆置,或分置中,左、右。汉秩三百石,魏、晋、南朝宋九品。隋、唐改置中、左、右尚丞。金朝复置,从七品。参见“尚方”、“尚方令”。② “尚方监”佐贰官,即少

  • 理藩部领办处领办

    官名。清末理藩部领办处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二人,正五品、从五品、正六品不等,奏补。主管本处事务。

  • 佥都御史

    官名。明洪武十六年 (1383) 置,为都察院正官,左、右各一人,初正五品,十七年升正四品。建文元年 (1399) 革。成祖即位复置,南京都察院亦置,无左职。佐都御史、副都御史,掌都察院事。又称“佥院

  • 犯选格

    金制,官员犯公私罪及赃污者,称为犯选格。

  • 南马牧丞

    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饲宫廷用马。隶太仆卿 。

  • 行政警务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巡警职制,考核巡警官吏,管理消防、风俗、交通警察,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。置员外郎一人,主持科务。

  • 闾史

    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闾府文书之小吏。《礼记·内则》:“宰辩告诸男名,书曰:‘某年、某月、某日、某生。’而藏之。宰告闾史,闾史书为二,其一藏诸闾府,其一献诸州史。”

  • 中台侍御典内史

    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员二人,六品。

  • 中药藏局

    官署名。南朝梁置。东宫诸局之一,设丞。官署名。梁置,掌储供宫中药物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·舍人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