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等参谋官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随同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随同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 设农商部,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 分设农工,实业两部。农工部以总长、次长为正副长官。下设参事、秘书,部内组织除参事厅、秘书处外,分设总务厅及农林
官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二年(1042)始置,以韩林学士丁度充任,协助宣抚使宣抚河东路。八年,又以安抚使明镐充任,宣抚河北路。徽宗宣和(1119—1125)末,以伐燕,命少保蔡攸充任。南宋初,宣抚司多置为副
文书名。即奏折之抄件。详“奏折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掌君王、王后饮食烹调,及宗庙祭祀、宾客宴享膳食制作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内饔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十人,徒百人”。官名,周设此官,掌王、后、世子的饮食和宗庙祭
官名。隋朝始置。文帝开皇三年(583)由都官尚书改名。唐朝沿置,正三品。唐中叶后,多以外官兼任,渐成空衔,侍郎实掌部务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司刑太常伯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宣统元年(1909)置。每混成协或未成镇的独立协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办本协军事司法及战时俘虏与占领地司法事宜。
官名。清置,五旗参领每旗五人,秩从三品,掌王府所属旗籍的政令。凡田赋、户口、出纳盈缩之数,综其实而稽之。其下设佐领,每旗各七人,秩从四品;骁骑校,每佐领下一人,秩从六品。
爵名。初指侯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郡或县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郡县名。晋朝始置,分开国郡侯、开国县侯二级,位在开国公下,二品; 南朝沿置,梁开国诸侯,位视孤卿、重号将军、光禄大夫,班次之
满语官名。即清朝“总管内务府大臣”。
五代至北宋殿前司、侍卫司所统厢都指挥使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