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部巡官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(978),盐铁、度支、户部置巡官或推官,以京朝官充任,分领各案事务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(978),盐铁、度支、户部置巡官或推官,以京朝官充任,分领各案事务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掌货赂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唐开元时制定的铨选法规。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,与北魏的停年格性质相同。《新唐书·选举志二》说:“开元十八年(公元730年)侍中裴光庭兼吏部尚书,始作循资格,而贤愚一概必与格合,乃得铨授,限年蹑级,不
将军名号。新莽置。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,将作大匠蒙乡侯逯并为横壄将军屯武关。”杂号将军名,“壄”同“野”,即横野将军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征伐或镇守。《汉书·翟方进传·附子义传》:“将作大匠蒙乡侯逯并为横
官名。辽置,见“内省”。
官名。明朝和清朝都设此官,为知府手下的直属事务官,掌上下文移、出纳文书等。明朝顺天府经历为从七品,一般府的经历为正八品。清代沿用明朝官制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明史·职官四·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
官署名。辽北面宫官。掌长宁宫马群饲养蕃息之事。设侍中等职。
宋朝功臣号。以赐皇子、皇亲、文武臣僚及外臣。参见“功臣号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始置,配置于高等审判厅内,设检察官一人,录事一至二人。北洋政府沿置,由检察官执行职务。其名额无具体规定,凡设二人以上的,则以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检察官,监督分厅事务。分厅检察官的职权,与高等检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置,设仪卫正、仪卫副各一人,后增副一人。司仗六人,后改为典仗。掌王府侍卫仪仗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曾改王府仪仗司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明代王府仪卫机构。设仪卫正一人
官名,辽置,掌管皇族军政事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舍利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