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京留守司
官署名。辽为南面官署,统领东京政事及部分军政,治东京 (今辽宁辽阳)。会同元年(938),太宗改南京为东京,始置。宋太祖建隆元年(960),因亲征泽、潞置,以枢密使任留守。其后,皇帝出巡或亲征,皆置,以亲王或大臣掌留守司事。金海陵王天德二年(1150)后,置于东京辽阳府。
官署名。辽为南面官署,统领东京政事及部分军政,治东京 (今辽宁辽阳)。会同元年(938),太宗改南京为东京,始置。宋太祖建隆元年(960),因亲征泽、潞置,以枢密使任留守。其后,皇帝出巡或亲征,皆置,以亲王或大臣掌留守司事。金海陵王天德二年(1150)后,置于东京辽阳府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大县”。
南朝宋后宫女官名。为后宫舞蹈演员之长。
官名。清朝特设管理前藏、后藏及喇嘛事务之官员。又称西藏办事大臣。雍正四年(1726)设二人,驻札前、后藏,三年一更代。乾隆五十七年(1792)定,其办理藏务与达赖、班禅平等,诸凡官族、军务、财赋、刑罚
元新附军之一种。又称手记军、涅手军。原为南宋之军,其军士在手背上刺墨,以便于识别,而防其逃亡。归附元朝后,改编为手号军。其后手号军军士死,由子弟嗣继,不再刺墨。
官名合称。北魏明元帝永兴四年 (412)七月,“置四厢大将,又放十二时,置十二小将”。(《魏书·太宗纪》)职掌不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
官名,汉朝于县设此官,如禄福狱丞、阳翟狱丞,掌狱讼,管囚徒。其后,北齐及唐皆置。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大理寺》:“丞六人,从六品上。掌分判寺事,正刑之轻重。”官名。三国魏于廷尉置诸狱丞各一人,秩第七品,掌
官名。清朝蒙古各盟副长官。清于内、外蒙古及青海蒙古各部实行“盟旗制”,每盟设一人。佐盟长掌理一盟之政事,督同札萨克办理旗下之大事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 置为从六品散官,番直出使监检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。武散官名。隋开皇中置,秩正六品下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尚乘局始置。唐朝殿中省尚乘局置一员,正九品下,掌六闲御马鞍辔乘具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韩均传》:“均弟天生,为内厩令”。管理宫廷用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