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简称尚左。北宋神宗元丰五年(1082) 改革官制,由审官东院改名,掌铨注文臣寄禄官自朝议大夫、职事官自大理正以下、非中书敕授者。设左选郎中一员。与尚书右选总隶于吏部尚书。下分八案,设主事、令史
吏名。唐制: 两省官出使,得朱衣吏前导。宋朝沿置,朝殿日,皇太子、亲王、使相、参政、翰林学士,各有朱衣吏二人,自下马处导至殿门。
辅翼、训谕、侍从皇太子及担任太子宫内名项职务的官员的统称。
官名。《周礼·秋官·翨氏》:“翨氏掌攻猛鸟……以时献其羽翮。”即负责攻猎猛鸟,按时献纳猛鸟羽翎的官员。
官名。明置,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济宁兵备一人,专管河盐,临清兵备一人,带管分巡、马政、河道。
原指代理暂任或试充某官职。至清朝,始将署某职作为官名之一种,以表示尚未实授之官职,如署笔帖式、署亲军校等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 属于文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军队主帅。《晋书·谢安传附谢玄上疏》: “复命臣荷戈前驱,董司戎首。”
宰相的尊称。《元史·伯颜传》:“诏为大丞相,加号元德上辅。”
清户部的内部机构。其职掌为按例限督催十四个清吏司所办事务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,无固定员额,由尚书派委,另有经承二人,为额定人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