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丞相长史

官名。西汉文帝始置,员二人,或增为三人,秩千石。丞相府幕僚之长,协助丞相署理相府诸曹,监领府事,并可出席朝议,参与重大案件的会审,奉诏干预地方事务等。哀帝至东汉改名大司徒长史、司徒长史。三国两晋南北朝丞相权位极重,往往非寻常人臣之职,相府僚属地位亦重,其长史多分置左、右,丞相出征,置行军长史掌军旅行伍,留府长史(居府长史)掌留守,位皆尊崇。甚至有以尚书令、仆射、中书令、侍中等官兼任者。


官名,汉置,为丞相府诸吏之长,员二人,秩千石,掌佐丞相行施职事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相国丞相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司徒》。三国沿置,《三国志·蜀书·后主传》:“征西大将军魏延与丞相长史杨仪争权不和,举兵相攻。”参看“丞相”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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