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七月十九日公布的《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恰克图佐理专员公署章程》的规定,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与恰克图三地各设佐理专员一人,职权与库伦办事大员相同,“总监视外蒙古自治官府及其属吏之行为”。其直接办事区域与清代乌里雅苏台将军、科布多参赞大臣、驻恰克图理藩院司员所辖相同。三地佐理专员均受库伦办事大员的节制,遇有紧急事件得同时迳呈大总统。佐理专员公署均置秘书厅,设秘书长一人;并有卫队长一人,所统卫队员额五十人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七月十九日公布的《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恰克图佐理专员公署章程》的规定,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与恰克图三地各设佐理专员一人,职权与库伦办事大员相同,“总监视外蒙古自治官府及其属吏之行为”。其直接办事区域与清代乌里雅苏台将军、科布多参赞大臣、驻恰克图理藩院司员所辖相同。三地佐理专员均受库伦办事大员的节制,遇有紧急事件得同时迳呈大总统。佐理专员公署均置秘书厅,设秘书长一人;并有卫队长一人,所统卫队员额五十人。
官名。高昌国置。位在令尹之下,与交河公皆由王子出任。除国政大事由高昌王决定外,其余事务则由世子与交河公及本官随状断决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十月十五日公布的《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官制》的规定,市政管理局直属东省特别行政区域行政长官,设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,秘书二人,分三科办事,各设科长一
即“督捕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监狱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海军监狱的主管,见“海军监狱”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置于丞相府,有掾、属各一人,掌戎杖器械,秩第七品;蜀吴无考。魏大将军府亦置铠曹掾一人,蜀吴无考。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,设铠曹属一人。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
官名。见“司候司”。
官名。辽置,属北枢密院中丞司,掌纠察官员之事。见“北枢密院中丞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子仆寺,设令、丞为长贰,又领车舆局丞。隋、唐沿置,唐亦以令、丞为长贰,下设典乘、牧长、翼驭、驾士、兽医等,掌东宫车马、闲厩、牧畜事,凡群牧隶东宫者,皆受其职事。
官名,汉置。汉朝公府及郡国分曹办公,曹的正长官称“掾”,副长官称“属”或“史”。但也有称“副掾”的。《史晨后碑》载鲁国孔庙置副掾及百石卒史。
官署名。明初设置,掌两浙盐政。下辖四分司: 嘉兴、松江、宁绍、温台。设都转运使一人,从三品,同知一人,从四品,副使一人,从五品,判官无定员,从六品,及经历司经历、知事、各盐课司、盐仓、批验所大使、副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