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公
食公卿禄而无职事者称乐公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爵得至乐卿,以显军功。”注:“《汉书音义》曰:(秦汉二十级爵的)十九级爵为乐公,食公卿禄而无职事。”
食公卿禄而无职事者称乐公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爵得至乐卿,以显军功。”注:“《汉书音义》曰:(秦汉二十级爵的)十九级爵为乐公,食公卿禄而无职事。”
官名。金朝八作左右院长官,从五品。下设副使,从六品。官名。金于外路置八作左右院,掌收军须、军器。设官有使,从五品;副使,从六品;监支纳官,八品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置,位在司徒右长史上。魏、晋、宋六品,梁十二班、陈四品,秩千石;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改从三品; 北齐从三品。参见“司徒右长史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左、右长
官名。明初户部广西部、刑部广西部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,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广西部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掌管与少数民族交往的事务。《魏书·崔挺传》:“(挺)拜中书博士,转中书侍郎”,“转登闻令,迁典属国下大夫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未载。参见“典属国”。
官制用语。又称堂选、堂差。宋朝,京官、选人一般由吏部选差,其有特殊勋劳者,得由政事堂直接奏注差遣,称堂除。武臣即由枢密院专差员阙。宋代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亦称堂选、堂差。宋制,京官、选人一般由吏部选差,
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谓是五工正之一,贾逵释为攻金之工,为附会之说。参见“少皞”。
官署名。即殿中省尚舍局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尚舍局。参见“尚舍局”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尚舍局为奉扆局,尚舍局奉御为奉扆大夫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颁《法院编制法》,规定距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得于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。次年,大理院奏请于甘肃、四川、云南、广东四省筹设,辖地如总督。未及成立,清亡。
官名,简称御史,汉置,掌执法,为御史大夫下属官员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(御史大夫萧望之)知御史有令不得擅使,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,之杜陵护视家事,少史冠法冠,为妻先引。”注:“如淳曰:《汉仪注》御史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始置,属丞相府,东汉改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仓曹主仓谷事。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仓曹掾、属各一人,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丞相府复置掾、属各一人,第七品;蜀置掾一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