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悬院
唐朝太常寺四院之一,掌收藏大享用六乐之器。
唐朝太常寺四院之一,掌收藏大享用六乐之器。
民国置,为省行政机关之一。管理全省教育行政及学术研究事宜。设厅长一人,总理厅务,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所辖机关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九月八日公布《废止省长公署政务厅内教育、实业两科
见“章佩监”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二年置章佩监,至大元年升为院,秩从二品,掌御服宝带、后妃首饰等物,至大四年复称监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章佩监》,参看“章佩监”条。
官名。掌管户部的事务。唐代中期以后,往往派户以外的大臣管理户部的事,官衔称判户部,如其本身原来就是户部官员,则称判本司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判户部》。
官制用语。又称干堂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。京朝官不由吏部注授差遣,而由朝廷直接除授差遣,称为参堂,或称堂阙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,于真宗、仁宗时诏举之。
官署名。佛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设于各府,掌钤束一府之僧人。设都纲、副都纲为正、副长官。清沿明制未改。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,唐代和明在各府置此机构。清沿其制。见《明会典·僧录司》、《明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独孤楷传》:“其后数从征讨,赐爵广阿县公,邑千户,拜右侍下大夫。”正四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为侍卫之官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独孤楷传》:“拜右侍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即“山西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廉俸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御府局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尚衣奉御,隶殿内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