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等参谋官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二人 (不常置),每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随同总参谋官或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二人 (不常置),每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随同总参谋官或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。
官署名。唐代宗永泰(765—766)中始以宦官为内枢密使,不置司局,无视事之厅。僖宗、昭宗时,杨复恭、西门季玄为枢密使,始于堂状后帖黄,指挥公事,专置官署,扩为东西(上下)两院,设枢密使两人及承旨、院
明、清“布政使”别称。1、指州刺史。南北朝时以宗室诸侯王为州刺史,因称藩司。梁沈休文(约)《齐故安陆昭王碑文》:“男女老幼,大临街衢……并求入奉灵櫬,藩司抑而不许。”2、明清两代布政使的别称,又称“藩
官名。渤海国官,左六司支司爵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官名。辽朝北枢密院官员。在北院副承旨下,掌北枢密院文翰之事。官名,辽朝置,属北枢密院,掌修文告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参看“北枢密院”条。
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五房之一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 中设于政事堂,与吏房、枢机房、户房、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。北宋初期,枢密院承旨司置,掌兵马名籍及卒校迁补、筑城垒、防戍战守之事。神宗元丰 (107
官制用语。宋朝禄赐制度之一。凡选人、使臣等无职田或职田不足者,于本俸之外每月另给补贴,称茶汤钱。
官名。见“西台”。
官名。宋朝置,以内侍充任,掌宫内符玺,从七品。官名。见“符宝郎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七年(1117),以内侍童贯宣抚陕西、河东、河北三路,带同签书枢密院衔。后改权领枢密院,宣和元年(1119)进为领枢密院事,为枢密院长官。其后,又以郑居中为之。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记“明帝遵建武制度,无敢违者,后宫之家,不得封侯与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