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军
春秋时军制。晋国原设上中下三军,后一度扩为五军,又扩为六军。参见“六军”。
春秋时军制。晋国原设上中下三军,后一度扩为五军,又扩为六军。参见“六军”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前锋参领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诸乣详稳的副职,秩从八品,员额一人,参见“诸乣详稳”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置五兵尚书、七兵尚书,掌军事枢务,十六国后燕、西秦、北凉所置则称兵部尚书,为尚书省兵部曹长官。西魏尚书省分十二部,改七兵为兵部,或说置尚书。西魏末、北周改置兵部中大夫,属夏官府。隋、唐
节度推官省称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随侍在皇帝左右,由功臣子弟及武勇之士充任,地位较高。《魏书·韩茂传》:“以军功赐茂爵蒲阴子,加强弩将军,迁侍辇郎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皆未载。
学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。即讲《尚书》祭酒,掌教授《尚书》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又置师友祭酒及侍中、谏议六经祭酒各一人,凡九祭酒,秩上卿。琅邪左咸为讲《春秋》、颍川满昌为讲《诗》、长安国由为讲《易》、
吏职名。唐朝中书省、秘书省以及弘文馆、史馆、著作局、崇文馆、太子司经局皆置,四、五人至八十员不等,皆流外勋品,掌誊写文书,与楷书之区别待考。流外官名。隋炀帝时于秘书省置楷书郎,秩从九品。唐改称楷书手,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四川道之职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。三至五人,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,设掌印御
即今之法庭。唐李白《赠从弟宣州长史昭》:“讼庭垂桃李,宾馆罗轩盖。”
内侍阶官名。金、元朝皆置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五阶,秩正七品下。元十四阶第八阶,从五品。官名。金代内侍官,正七品下,称通御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