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防营务处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临时军事治安机构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职掌联络京师各军,稽查逃兵游勇诸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十一月初一日设立,是清代濒临灭亡时所设的京城防务机构。其任务是联络各军加强京城防务,镇压人民革命斗争。处的内部组织及设官情况不详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临时军事治安机构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职掌联络京师各军,稽查逃兵游勇诸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十一月初一日设立,是清代濒临灭亡时所设的京城防务机构。其任务是联络各军加强京城防务,镇压人民革命斗争。处的内部组织及设官情况不详。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皇族帐官,掌蜀国王岩木房族之事。
旧指以本官兼领他官衔。如清朝之总督例兼右都御史、兵部尚书衔,巡抚例兼右副都御史、兵部侍郎衔。又,所兼之衔亦称某官之兼衔。
官名。辨铜,也写作“辩铜”,辩通辨。汉置此官,属水衡都尉,负责分辨铜的品种和好坏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。
官名。南宋置。全称为提点制造御前军器所。以内侍都知押班或主管步军司公事充任,为军器所长官。
贡举名目之一。唐、宋时期,周邻各族、各国士人投牒申请参加科举考试,获准应试,称宾贡。合格者赐及第、出身,释褐授官。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。唐宋之制,周边少数民族或外国士人,可向京师地方官府投牒申请参加解试
官名。见“乐部中大夫、下大夫”。
指秘书省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秘书省为兰台,因此唐人诗文中称秘书省为兰省或兰台。
官名。①宋朝巡视安抚地方之特遣官员。宋制,地方诸州遇有灾伤,则遣廉访民瘼之官员,有巡抚大使、副大使、安抚使、副使等,其官卑者不加使名,只称巡抚。以其职责为巡视安抚,故名。为临时性设置,事毕则解。② 明
宫廷作坊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广储司。掌承造各种冠服。设司匠、领催七人,各种匠役三百十三人。
官名,汉置,为护羌校尉属官,掌领兵护西羌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护羌校尉》。参看“护羌校尉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