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办
官名。清末新设官署及办事机构之职官。一般为总办之副职,即会同办理之意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
官名。清代后期,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,次于督办或总办的主管官称为会办。北洋政府沿置,一般为简任官。次于督办的设于税务处、赈务处、林务处、铁路局等机关;次于总办的设于盐务稽核总所(为洋员)、全国烟酒公卖局、国税厅总筹备处、全国经界局、胶澳商埠、淞沪商埠等。个别机关,如商标局等,在局长之下设会办一至二人,则为特例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官署及办事机构之职官。一般为总办之副职,即会同办理之意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
官名。清代后期,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,次于督办或总办的主管官称为会办。北洋政府沿置,一般为简任官。次于督办的设于税务处、赈务处、林务处、铁路局等机关;次于总办的设于盐务稽核总所(为洋员)、全国烟酒公卖局、国税厅总筹备处、全国经界局、胶澳商埠、淞沪商埠等。个别机关,如商标局等,在局长之下设会办一至二人,则为特例。
清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外官本属吏、兵两部铨选,改由督抚就候补人员中任用者称为留缺。
官名。①十六国前凉置。席仂曾任此职。参见《晋书·张轨传》。② “中录事参军”省称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一等县”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七年(1270)二月,立司农司,下设四道巡行劝农司。同年十二月,改置大司农司,掌农桑、水利、学校、饥荒等务,十四年罢,分派劝农官及知水利者巡行郡邑,察举勤惰。以按察司监领劝农事。十八
官名。清朝派往新疆地区的驻扎大臣。位在驻防将军、都统、参赞大臣、办事大臣之下。负责辅佐将军,分统游牧,兼管卡伦。官名。清朝派兵在新疆屯田,置领队大臣,分驻吐鲁番、库尔喀喇乌苏、阿克苏等地,掌管屯田兵事
监狱名。梁武帝天监五年(公元506年)号廷尉狱为北狱。陈制同梁。参见“廷尉狱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职金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,负责收受并保管罪人所纳罚金及物品。正二命,下设职金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见“抚谕使”。
①官署名。(1) 西魏、北周地官府置,掌辨九谷之物,管理粮仓,以量国用,长官为中大夫,置一员,有下大夫、上士各一员,统舍人、司禄二上士,神仓、黍仓、稷仓、稻仓、豆仓、麦仓、米仓、盐仓、典、典麹舂、典硙
官名。元置,属工部,为受给库主官,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。另有大使、副使等官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受给库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