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司刑狱的官府机构。一说周朝以司寇为官长。《周礼·秋官·序官》:“乃立秋官司寇,使帅其属而掌邦禁,以佐王荆邦国。刑官之属,大司寇卿一人”。小司寇中大夫二人。属官有小司寇、士师、乡士、遂士、方士等。郑成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统军机构。设于大同府。海陵王天德二年(1150)改西京路兵马都总管府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皮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王的名号之一,地位低于国王、副王,西汉时西域大宛国有此王号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大宛国》:“副王、辅国王各一人。”
清代内阁内部机构。又称蒙古堂,掌译蒙、回、藏各部文字及外国来文。凡遇有各藩部陈奏事件及表文,均由藏古房译出具奏。颁赐各部落诰敕、碑文、匾额及奉旨特交事件,皆译出缮写,凡外国文件,如俄罗斯文字,即传翰林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掌本部章奏、电报、电话、报告、司员功过簿册及一切杂项事务。辖文牍、庶务二科。置郎中一员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二人。三十二年,司撤,事归民政部。官
① 周朝天子册命臣下的文书。《颂鼎铭》:“尹氏受王命书,王乎(呼)史虢生册命颂。”② 战国秦国国君发布的政令文书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行书律》:“行命书及书署急者,辄行之。”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,四员,正四品下,掌监诸门,检校出入。
官名。①西汉武帝始置,为北军八校尉之一,秩二千石,位次列卿,属官有丞、司马等。领上林苑门屯兵,戍卫京师,兼任征伐。东汉为北军五校尉之一,秩比二千石,隶北军中候。掌宿卫禁兵,有司马一员。当时五校尉所掌北
清朝印信之一种。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。木质。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。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。《清会典·铸印局》:“文职佐杂,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,所用木钤记,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