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录司副印
官名。清朝僧录司副长官。天聪六年(1632)设,一人。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道光二十四年 (1844) 定制,兼善世等衔。
官名。清朝僧录司副长官。天聪六年(1632)设,一人。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道光二十四年 (1844) 定制,兼善世等衔。
官名。见“西冶令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后建立,属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军队纪律的维持与军法的执行事务。部内设校级军法官若干人,分处办事,掌管审理、定刑、管狱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。直辖机构有各战区军法执行分监。
见“四川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①清朝礼部所属马馆之主官。初设马馆二,分建于宣武门、广渠门。储峙牧刍,以待外藩朝觐。设正监督一人,以本部司官充任; 副监督一人,以理藩院司官充任,皆为一年一更代。乾隆二十七年(1762)以马馆归
参见“都统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政和(1111—1117)中所置检括官田机构,六年改名公田所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六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更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。参见“崇虚局”。
官名。北齐于王国置斋帅四人,掌铺设洒扫之事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都邑土地人民政教的长官。《古玺汇编》第一三号: “平阴都司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