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文署
官署名。元朝集贤院置,掌提调国子生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。秩从六品。设令一人,以翰林修撰兼; 丞一人,以翰林应奉兼。
官署名。元置,掌教生徒。《元吏·百官三·集贤院·国子监·兴文署》:“兴文署,秩从六品。署令一员,以翰林修撰兼之。署丞一员,以翰林应奉兼之……置典簿一员,从七品,掌提调诸生饮膳,与凡文牍簿书之事。”元刊书籍,多出于兴文署。参看《历代职官简释·兴文署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集贤院置,掌提调国子生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。秩从六品。设令一人,以翰林修撰兼; 丞一人,以翰林应奉兼。
官署名。元置,掌教生徒。《元吏·百官三·集贤院·国子监·兴文署》:“兴文署,秩从六品。署令一员,以翰林修撰兼之。署丞一员,以翰林应奉兼之……置典簿一员,从七品,掌提调诸生饮膳,与凡文牍簿书之事。”元刊书籍,多出于兴文署。参看《历代职官简释·兴文署》。
吏名。宋朝太常寺属吏,员二人,掌礼仪赞导之事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宋朝阁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年(1140)建,收藏徽宗御制文集等,置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为贴职。宋阁名。绍兴十年(公元1140年)建,收藏徽宗御制文集。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职。
官名。明朝通政使司副长官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明太祖朱元璋称: 政事如同水,欲其常通,故名。详见“右通政”。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司长官通政使的副贰之官,分左、右,均正四品,佐长官掌内外章疏敷奏驳之事,
官名。西汉郡置丞、边郡又置长史,掌军务,领兵马。东汉边郡易郡丞为长史,又易长史为将兵长史,专门负责军事。《后汉书·和帝纪》有象林将兵长史。官名,将军府置长史,为事务长官,有的领兵,称将兵长史。两汉边郡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掌管迁至内地的北部边镇流民。《北齐书·孙腾传》:“除侍中,寻加使持节、六州流民大都督,北道大行台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五部之一。掌盛京财赋。顺治十六年 (1659) 设。置侍郎一人,总掌部务; 宗室郎中、堂主事各一人,掌档案文移。下设经会、粮储、农田三司,分掌泉货、谷糈、田亩诸事,各置郎中一人,员外郎
太平天国科举制度中京试的一种,规定每年在北王生日举行。北王出生在六月,故定北试的日期为六月二十日。天京事变后停废。参见“京试”。
官署名。隋朝隶太仆寺,置令二员、丞二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典厩署。
① 执掌、主管。《申簋铭》: “更乃祖考匹大祝,官司半人众九戏祝。”② 指百官。《左传 ·定公四年》: “官司彝器。”杜预注: “官司,百官也。”③职守。《左传·隐公五年》: “官司之守。”1、百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