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典史

典史

官名。元朝置,县衙和录事司各设一员,为首领官。掌衙门文书事务和管辖吏员。由路府州县司吏考满充任,一般可升为吏目。明朝沿置,为各县首领官,未入流。掌出纳文移。凡县不设县丞或主簿,则领丞、簿职,掌粮马、捕盗事。清朝亦置,为知县之属官,未入流。掌稽核狱囚。凡县不设县丞、主簿,则兼其职。例由儒士及吏员除授,亦以茶引批验所大使、厅州库大使、驿丞等升任。因元朝各县设县尉,主捕盗事,而明、清不设,多以典史任其职,故典史又别称县尉。


官名。元朝设此官,为知县的属官,掌管收发公文。明清沿置。明朝废县尉,存典史和主簿,主簿兼领县尉缉盗之务,主簿出缺时,典史兼管其务。到清朝,典史掌管缉捕和监狱;如无主簿和县丞,典史兼领其职务。参看《历代职官表·知州知县等官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五千营

    明代神机营的附属机构。因都督谭光所进良马五千匹,建立五千营,置坐营内官、武臣各一人,下设四司,每司把司官各二人,掌操练亲军卫随驾护卫官军及火器使用。

  • 太府监监

    官名,金朝置,为太府监长官,正四品,掌出纳邦国财用钱谷之事,下属机构有左右库藏、支应所、太仓、酒坊、典给署、市买司。其佐官有少监,从五品;丞,从六品。下属有左藏库使,从六品;右藏库使,从六品;支应所都

  • 公所

    民国时,处理公共事务的地方称公所,如处理市政的称市政公所,处理区(县以下的行政区划)事务的称区公所(即区政府),村镇处理公众事务的称村公所、镇公所等。公所,即“政府”的意思。

  • 右猛贲将军

    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猛贲次官,置一人。

  • 尚书虞曹郎

    即“虞曹郎”。

  • 写圣旨必阇赤

    吏员名。元至元十二年(公元1275年)置,属蒙古翰林院,专掌蒙古文书诏敕的抄写。

  • 衣冠署

    官署名。北齐、隋初隶太常寺,掌供祭祀典礼用服饰衣冠。设令、丞。炀帝大业 (605—617)中罢。

  • 南京六部

    官署名。即明朝南京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。洪武(1368—1398)中,建都南京,设六部。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,移至北京。南京留置礼、刑、工三部,均加“南京”二字。仁宗即位,去“南

  • 害盗

    官名。同“宪盗”。战国秦置。掌追捕盗贼的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害盗别徼而盗,驾(加)罪之。”

  • 十七最

    金代考核官吏的业务标准。章宗太和四年(公元1204年)参酌唐制,诏定县令以下考课法, 其内容分为四善、十七最,四善与唐制同,十七最的内容如下:一、礼乐兴行,肃清所部,为政教之最; 二、赋役均平,田野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