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清户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,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中 (1403—1424) 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 (1661) 沿设,左、右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) 设。 无定额, 正七品。 于部属农事试验场任职。以专科学校毕业试用合格者奏补。官名,清朝光绪32年(公元1906年)置,属农工商部,无固定人数,正七品
官名。清代河道总督所辖绿营兵称河标,其统率之将官为河标副将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河道各官》,参看“河道总督”条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二年 (628)置,员一人,从五品上,为尚书右丞副贰,协掌尚书都省事务,监管兵、刑、工部诸司政务,举稽违、署符目、知直宿,位在诸司郎中上; 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名右承务,咸亨元
官名。汉朝西域龟兹等国置之。龟兹国有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。官名,匈奴和西域龟兹国等置此官,意即千人之长,掌千人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诸二十四长,亦各自置千长、百长、什长,裨(辅佐)小王、相、都尉、当户
公府诸曹之一。南齐公府置功曹,即东汉太尉府所属西曹之职,主府吏署用事。设功曹参军以主之。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、都督中外诸军事府亦置功曹参军。
街坊的公役。唐置,唐张鷟《朝野佥载》说:“上寝堂两间,有三殡坑,皆埋旧县令,(路敬)潜命坊夫填之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正副各一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,属司农寺钩盾署。
州门下吏名。北周置,见“州录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