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三十年(1387)始置,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、掌司、长随、奉御无定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太医院,掌修制宫廷所用回回药物,治疗宿卫士及在京城孤寒者。置司卿四员,少卿、司丞各二员。下辖大都、上都回回药物院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太医院,秩正三品。掌修制回回药物及和剂,以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明代有此制,《明史》卷一七一记天顺年间霍瑄为工部左侍郎,“赐二品服”。
副职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乃施法于官府,而建其正,立其贰。”贾公彦疏: “谓小卿副贰大卿。”
郡分职吏名。晋置,见《金石录》二○《晋彭祈碑阴》,掌监畜牧之事。
官名。(1)北魏延和元年(公元432年)三月,改代令为万年令,属万年尹。(2)北周京兆郡所属有长安、万年二京县,万年县的主官为万年令,隋改称大兴县令。唐复为万年令,为“赤县令”之一,参见该条。
见“出使大臣”。
官名。隋朝内侍省掖庭局置,从九品下,并用宦者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,改隶长秋监,参用士人。唐朝内侍省掖庭局沿置,四人,从九品下,掌监杂作,典工役。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。本名光禄寺,避太宗讳改。掌酒醴、膳羞及祭祀供品牺牲之事。置卿、少卿、丞、主簿等职。官署名。辽为避太宗名讳,改光禄寺为崇禄寺,属南面官。所掌同“光禄寺”,参见该条。
魏晋南北朝诸曹尚书办公之署。因设在宫禁中,亦称“尚书下省”。《宋书·二凶传》: “移江夏王义恭住尚书下舍。”《梁书·到洽传》: “旧制,(御史) 中丞不得入尚书下舍,洽兄溉为左民尚书,洽引服亲不应有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