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大臣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次长官,仅次于领侍卫内大臣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武职从一品。额定六员,镶黄、正黄、正白旗各二人,由散秩大臣、都统、护军统领、前锋统领、满大学士,尚书内特简。协助领侍卫内大臣,掌率侍卫亲军,以宿卫扈从。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属侍卫处,掌宿卫扈从之事。清朝侍卫处,设领侍卫内大臣六人,统帅侍卫亲军,为正一品官。其次为内大臣,也六人,掌宿卫扈从,初为正一品,后改为从一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侍卫处》、《清朝通典·职官九》、《清会典》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次长官,仅次于领侍卫内大臣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武职从一品。额定六员,镶黄、正黄、正白旗各二人,由散秩大臣、都统、护军统领、前锋统领、满大学士,尚书内特简。协助领侍卫内大臣,掌率侍卫亲军,以宿卫扈从。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属侍卫处,掌宿卫扈从之事。清朝侍卫处,设领侍卫内大臣六人,统帅侍卫亲军,为正一品官。其次为内大臣,也六人,掌宿卫扈从,初为正一品,后改为从一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侍卫处》、《清朝通典·职官九》、《清会典》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。中宗景龙二年(708) 于修文馆(弘文馆)置,员四人,以象征四时,后员额稍减。以能文之士为之。玄宗天宝二年(743) 于崇玄馆置一人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于集贤院置。德宗贞元四年
即“北(大王)院郎君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天官府御伯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改称纳言上士。
武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八品。
官名。北魏皇子王国、诸王国、公国置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八品下或从九品上。北齐沿置,官品同。
官署名。西夏建国初期设置。掌和市贸易事务。
官名。民国于内政、交通、实业、铁道等部设此官,承长官之命,办理技术事务,并指挥监督所属技术官,下有技正、技佐、技士。官名。为技术部员,北洋政府成立后于民国二年 (公元1913年) 设于交通与农商二部,
官名。太平天国之医官,属朝上职官。详“朝上典官”。
官署名。元代于工部置右三部照磨所,秩正八品,掌兵、刑工三部钱谷计帐之事。主官有照磨一人,所属有典吏八人。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奉令,正七品;奉丞,正八品。掌奉宣太后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