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阁印铸局
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。掌编辑发行官报及法令全书、职官录,印刷官报、官文书,铸造、颁发印信。以局长、副局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艺师、艺士、录事等,分理各项事务。
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。掌编辑发行官报及法令全书、职官录,印刷官报、官文书,铸造、颁发印信。以局长、副局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艺师、艺士、录事等,分理各项事务。
即“同详议官”。
1、宰相之副。2、指御史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御史之官,宰相之副。”
官署名,民国时置。掌市县的土地登记、分划、测量等事;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
尚书仆射别称。《陈书·张种传》: “宜居左执”。
天子建都之地称京畿。即首都所在地及其行政官署所管辖地区。政区名。京指京城,畿指京城附近的地方,如汉代的“三辅”、唐代的“四辅”,合指京城及其附近地方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后主传》注引《诸葛亮集》:“曩者汉
官署名。即“河南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同“甸人”。西周置。主藉田。参见“甸人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司藏署令丞”。
见“怯薛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南院都统军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