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储司司长
官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储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储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储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储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名。①十六国后赵置,前燕及北魏沿置。为领兵武职。② 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四宁将军之一,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,相当于镇南将军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带羽林军士,负责宫廷侍卫。
①官署名。金朝管理狱囚之机构。设司狱一员,下设司吏二人、公使二人、典狱二人。②官名。金朝始置,设于各司狱官署,为管理监狱之官长,正九品,另有属诸节镇者,正八品。元、明、清三朝沿置,为司狱司之主官。又,
官名。西晋惠帝所置六曹尚书之一,三品。旋省并左民尚书。北魏太武帝始光元年 (424)复分置,不久罢。参见“左民尚书”。官名。晋惠帝置,掌天下公私田宅、租调等事。也称右户尚书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·列曹尚书
官名。北魏置,集书省属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置,为军事参谋机关;其官有正使(协都统充)、副使(正参领充)等官,属陆军部。宣统元年,以立宪大纲皇帝统帅陆海军,别建军咨处,命具勒载涛等领之;设总务厅,置军咨使二人;分设四厅,各
厂库名。明置于北京宣武门。设掌厂太监一员,贴厂、佥书无定员。辖匠头六十人,小匠若干名。初与盔甲厂职掌略同。万历三十三年(1605)后,专掌铳炮、火药营造。天启六年(1626)五月尽毁于大爆炸。遂于西直
汉朝书写军令的简牍簿籍,因长一尺(约合今23公分),故名。汉军法规定,如军队吏卒斩首,即以尺籍报送郡县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是皇帝左右的侍卫武官,有时以给事中、宣威将军等领之。原为比视官,有罪不得除刑,孝明帝时胡太后从任城王元澄之议,得依中正例当刑。南朝齐亦置,职掌同。北齐时为左右卫府直阁属官,从六品上。隋初
官名。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左府上士,正三命;左府中士,正二命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《唐六典》说:“晋少府属官有左右藏令。东晋御史九人,各掌一曹,有库曹御史。后复分库曹置外左库、内左库。宋文帝省外左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