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长官。负责看押未决人犯,及处理所内一切事务。属大理院者从五品,奏补; 属京师两审判厅者分别为正六品、从六品,奏补。
官名,战国楚置,掌侍从左右,出纳君命等。《史记·楚世家》:“灵王于是独傍偟山中,野人莫敢入王。王行遇其故鋗人,谓曰:‘为我求食,我已不食三日矣。’鋗人曰:‘新王下法,有敢饟王从王者,罪及三族。’”注:
官名。北魏置,掌营建明堂等。《魏书》卷六七《崔励传》: “领军将军元叉为明堂大将,以励为长史。”亦称营明堂大将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八月置川边镇抚使,以四川都督兼任,次年六月改为川边经略使,旋加兼领川边都督事;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一月裁川边经略使兼领都督事,改设川边镇守使,受四川都督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通政使司官属移往北京,原在南京的通政使司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通政使司。设通政使一人,正三品,右通政司,正四品,右参议一人,正五品,掌收呈诉书状,
南朝时州西曹名目之一。《宋书·隐逸·龚祈传》记龚祈年十四,乡党举为州迎西曹。是西曹亦如主簿有“迎新”、“送故”的名目。西曹即汉代的功曹,郡县吏中除功曹之外,另有光迎功曹,作为太守、县令初莅任时任功曹者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大司乐(乐部)中大夫属官籥章中士的佐官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,始置于东三省。宣统二年(1910),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。每省一人,正三品、简任。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,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、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司卫上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