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器所
官署名。南宋初年置。属工部,掌兵器制造。设监造等员。
官署名。南宋初年置,亦称御前军器所,隶工部,掌制造兵器。
官署名。南宋初年置。属工部,掌兵器制造。设监造等员。
官署名。南宋初年置,亦称御前军器所,隶工部,掌制造兵器。
专职道员名。清代在一般省份均设盐运使或盐法道管理盐政,唯四川省设盐茶道,管理盐政、茶叶和马政,亦称盐茶马道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,位卿之下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法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捐官之执照。清制,凡由捐纳而得官位者,由吏部发一执照,以为凭证。亦称“部照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禁卫局长官。详“禁卫局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点检侍卫亲军马步司长官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领左右府长官,位在领左右将军之上,品阶不详。隋初分置左、右,各一员,为左、右领左右府长官,正三品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参见“领左右府”。
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六护军府之一,职掌、设官同“右二护军府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膳房副长官。初置茶饭处,设有副总领。乾隆十五年(1750),改饭房为外膳房。二十四年,改副总领为尚茶副、尚膳副各一人,正五品。分别协助尚茶正、尚膳正管理茶房、膳房事。又,清朝
官署名。关于烟土税的征收,初由各省自办,其后湖南、湖北合力于宜昌设立总局,抽收土膏统捐。继而江西、安徽两省合办。清政府因两省合办较各省分办之时更见成效,又考虑到两广、苏、闽亦系云贵烟土行销之地,遂于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