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长
官名。民国时合二师以上为军,军设军长一人,统辖全军。
军事指挥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军制,以师为战略单位,军只作为战时指挥单位,平时不设军这一级。军设军长一人,为中将级;副军长一人,为中将或少将级;参谋长一人,少将级。司令部分设参谋、副官、军需、军医四处,处长为上校级。所辖有特务、炮兵、工兵、通信、辎重各一营,陆军师二至三师。
官名。民国时合二师以上为军,军设军长一人,统辖全军。
军事指挥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军制,以师为战略单位,军只作为战时指挥单位,平时不设军这一级。军设军长一人,为中将级;副军长一人,为中将或少将级;参谋长一人,少将级。司令部分设参谋、副官、军需、军医四处,处长为上校级。所辖有特务、炮兵、工兵、通信、辎重各一营,陆军师二至三师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湖广省设有,设于府或土府内。正八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于云南省开化府置一人,后改置为八品土官。
即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遥辇帐所属军民之政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诸帐官,掌遥辇帐所属部族之政。设节度使、节度副使为正副主官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守属官,无固定职事,参与谋议。《后汉书·孔奋传》:“建武五年,河西大将军窦融请奋署议曹掾,守姑臧长。”议曹也作谋曹,多以境内名士担任。其后,各朝郡府多置。也有称议曹掾为议曹祭酒的。
①官名统称。金朝皇统五年(1145),以京府尹牧、留守、知州、县令、详稳、群牧为长官,以别于佐贰官、幕职官、军职官、厘务官、监当官、吏等。②官名。见“长官司长官”。1、指大官吏。《史记·平津侯主父列传
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京军巡院长官。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东京军巡院”。
官名,东汉置,属河南尹,掌狱。《后汉书·卓鲁魏刘列传》:“建初七年,郡国螟伤稼,犬牙缘界,不入中牟。河南尹袁安闻之,疑其不实,使仁恕掾肥亲往廉之。”注:“仁恕掾,主狱,见《汉官仪》。廉,察也。”郡分职
选举名目。明朝泛指增拔贡生之制。清初定为五贡之一,每六年一次,乾隆七年(1742)改十二年一举。每次选府学二名,州、县学各一人,由各学政经考选保送入京,经朝考合格者,分别派充京官、知县或教职。科举制度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均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徐夫人菅洛碑》碑额:“晋待诏中郎将徐君夫人菅氏之墓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