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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吏

泛指平凡一般之吏。《汉书·尹赏传》:“追捕甚精,甘耆奸恶,甚于凡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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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修造司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(982)置,掌京城营缮及畿县屯兵营舍修葺之事。淳化三年(992)分左右两厢,隶东西八作司。五年,复分出为独立机构,以诸司使及内侍提举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以都大店宅务

  • 典察前署

    官署名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其置废、设官同“典察左署”,见该条。

  • 格斯贵

    封号。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。位在德木齐之下。于北京、盛京、热河等地各设若干人。分掌寺庙佛教事务。

  • 算学馆助教

    官名。清朝算学馆负责教授算法之官员,一人,由汉人充任。详“算学”。

  • 俸米

    官吏“工资”中给米的部分称俸米。参看“俸”、《清文献通考·国用·俸饷》。

  • 县监工

    县工官名。秦置,《吕氏春秋·季春纪》说:“百工咸理。”高诱注:“监工,工官之长。”

  • 钱谷

    州县官署中主办钱粮、税收、会计的幕友称钱谷师爷,简称钱谷,又称钱梁师爷。清代知县幕宾名。掌理赋税、稽核报销及钱债地亩等诉讼。

  • 公主家傅

    官名,公主死,无子,置傅一人,守公主家,见《东观书》或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宗正》“诸公主”注。

  • 骑兵参军事

    参见“骑兵参军”。

  • 典校

    官名。三国吴孙权黄武(222—229)中置,属中书省,由中书郎充任,故亦称中书典校、典校郎,负责审理诸官府及州郡文书,并监察群臣过失,后来发展到控制大臣案件的刑讯及处理。时亦称此为校曹、校官,因其与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