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公布《诉愿条例》,后来改称《诉愿法》;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仍沿用,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三月公布了新的《诉愿法》,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复加修订。
官名。汉以来有廷尉监,北齐始称大理寺监,员额一人。隋沿置,其职掌为与大理寺正、大理寺评共同决正刑狱。唐以后废。参见“廷尉监”。
秘书少监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秘书监为大蓬,少监为少蓬”。唐代秘书少监的别称。唐人常以他名标榜官称,称秘书监为大蓬,少监为少蓬。见宋洪迈《容斋随笔·官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太子仆寺,员额十一人。其职任参见“进马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掌禁卫,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从七品。隋属太子左、右卫,员十人,品同北齐。东宫武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右卫坊率的属官。隋沿置,属左右卫率府,员额各十人。参见“左右卫坊率”、“左卫率府”。
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谓是九农正之一。蔡邕《独断》说:“棘扈氏农正,常谓茅氏,一曰掌人百果。”为附会之说。参见“少皞”。
蒙、元怯薜执事名。又译豁儿赤、忽赤、货鲁直等,蒙古语,意为“佩带箭筒者”,掌佩带弓箭轮值宫廷之侍卫。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工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制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虞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掌京都衢巷、苑囿、山泽
官名。金置,见“武器署”。
即官位。《孟子·告子上》:“仁义忠信,乐善不倦,此天爵也; 公卿大夫,此人爵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