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大理寺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大理寺长官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大理卿为大理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宋初大理寺卿与少卿都是寄禄官,置判寺事一人、兼少卿一人为正副长官,建隆二年(公元961年)以工部尚书窦仪判寺事。元丰改制始以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大理寺长官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大理卿为大理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宋初大理寺卿与少卿都是寄禄官,置判寺事一人、兼少卿一人为正副长官,建隆二年(公元961年)以工部尚书窦仪判寺事。元丰改制始以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
官名,金朝置,从八品,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派驻尚书省驾部曹监察政务、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上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兴平(194—195)、建安(196—220)之际盖州牧刘璋置,以庞羲为之,领兵讨张鲁。见《华阳国志·公孙述刘二牧志》。
即金字圆牌。见“牌符”。
即“哈思呼尔吉阿思罕尼拜察喇昂邦。
官名,又名挏马,掌乳马,主采马乳制乳酪。参看“挏马”条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左六司之一,置卿一人,又有郎中、员外。
见“收掌”① 。
官名。即“宾客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称。北魏指由太守兼任本郡都督,管理军务。《北齐书·封隆之传》:“魏朝以河内要冲,除隆之龙骧将军、河内太守,寻加持节、后将军、假平北将军、当郡都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