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录司司正
参见“判录司”。
参见“判录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司长官,掌杖、鞭、徒、流、死五刑的判决与执行。下设小刑部下大夫、小刑部上士、小刑部下士以佐其职,领司刺上士、乡法上士、遂法上士、稍法上士、县法上士、
官署名。辽朝署,属北面官,皇帝亲征,兵分三路,右翼军都统所统右路兵马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行军官。设右翼军都统以统领所部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司车辂司次官,佐司车辂下大夫掌管自皇帝以下至士所用车辂的规格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车辂下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。掌制作军器。隶武备寺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各一员,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下设丰州、应州、平地县、山阴县、白登县五甲局,各置院长一员; 丰州、赛甫丁二弓局,置局使或头目一员。
见“侍御史知杂事”。官名。唐置,属御史台台院,以年资最老的侍御史充任,员额一人,主管御史进名、改迁以及台内一切事务。号称台端,亦谓之杂端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西汉属太常(奉常),有丞。东汉因之,秩六百石。职掌宫廷宰工之事,下辖屠者、宰等。祭祀时供应食具及鼎俎等器用。北朝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职员令未载。北齐属太常寺
清制,凡以“札”调动官员称札调。
见“唱名”。
爵名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王召宋义与计事而大说之,因置以为上将军;项羽为鲁公,为次将,范增为末将,救赵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