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黄钺
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《旧唐书·高祖纪》载:“隋帝诏加高祖假黄钺、使持节、大都督内外诸军事。”持节大都督为隋代沿魏晋南北朝之制,而加黄钺则专杀戮,其权极大,已非寻常人臣之职。
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《旧唐书·高祖纪》载:“隋帝诏加高祖假黄钺、使持节、大都督内外诸军事。”持节大都督为隋代沿魏晋南北朝之制,而加黄钺则专杀戮,其权极大,已非寻常人臣之职。
官名。① 南宋置,为各屯驻大军之统兵官。一般各军设二人,位都统制、统制之下,以为偏裨。② 郑成功设。其军队分为五军,下辖陆军七十二镇、水师二十镇。每镇有官兵一千二百人,各设提督、统领,掌一镇之军务。凡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殿内省尚辇局置为长官,二员,正五品。唐朝殿中省尚辇局沿置,二员,从五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奉舆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宋朝殿中省尚辇局沿置,四或六员,徽宗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,在知南枢院事下。官名,辽朝置,为南枢密院官员,位在枢密使下,佐枢密使掌文选、部族、丁赋之政,凡契丹之民皆归其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南院”条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始置,属丞相府,东汉改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有掾属二十四人,贼曹主盗贼事。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 64年)于丞相府置贼曹掾、属各一人,秩第七品,蜀吴无考。魏大将军府亦置贼曹掾一人,蜀吴无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毅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即“延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明制于翰林院中设典籍二人,从八品,掌本院章奏、文移之事,并管理本院图书;有侍书二人,正九品,协助典籍办理事务。
参卿不是官名,是对参军、参谋的敬称;《全唐诗》十耿《送绛州郭参军》:“人传府公政记室有参卿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。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厘定海军各类训练章程,稽核训练成绩,筹拟雇用练船、教员、洋员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唐代重视避讳,《唐律·职制》中规定,凡是官署名称有犯父、祖名者不得去该官署任职,否则为犯讳,得处徒刑一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