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国子监
见“西京国子监”。
见“西京国子监”。
唐朝宰相职衔名义。《唐会要》卷五一《名称》: “唐隆元年(710)六月,刘幽求除中书舍人,参议机务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宫帐灯烛等事,为御前祗应官署,属著帐郎君院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协掌尚书省金部曹事务,属金部尚书。《魏书·穆崇传》:穆安国“历金部长、殿中尚书。”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于北京置尚宝司,原在南京的尚宝司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尚宝司。但只设卿一人,其实无所掌。
官名,又名戊曹士,西汉末年王莽置,详“戊曹士”条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举人赴解试或选人注官,皆须三、五人或十数人结成一保,撰写保状。三次应试而终场者称为保头。
尚书令、 仆射合称。 《晋书·周传》: “若不三司,便应令仆邪? ”
公人名。宋初置,见“散从官”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宫廷女官,掌女功程课,为尚功局长官,二人,正五品。下设司制、司珍、司彩、司计四司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宫中女官名。隋文帝始置,掌营造百役
官名。金朝置,商讨钱钞、田赋、税粮等事。章宗承安(1196—1200)初,始置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