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置,掌收山泽所产及铸钱。岁有定数,根据完成任务好坏而赏罚。其官有提领诸路铸钱官一员、干办公事二员、检踏官六员、称铜官一员、催纲官一员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点坑冶司》。
官名。隋初州置法曹行参军。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法曹行参军为司法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州为郡,改司法参军事为司法书佐。参见“司法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元代于国子学、蒙古国子学各设典给一人,掌生员膳食。
见“店宅务”。
官名。西域车师前国等置,员一人,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西汉时西域车师前国置。都尉与校尉为同级军官,位在将军下,掌领兵镇守或宿卫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车师前国》:“辅国侯、左右将、都尉、归汉都尉、车师君
官名。北魏置,陆陵成自此职迁河间太守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官名。北魏置,为从九品上武职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汉朝列侯原封国邑之外的食邑。《汉书·张汤传》: “延寿已列位九卿,既嗣侯,国在陈留,别邑在魏郡,租入岁千余万。”第二食邑。汉朝列侯原有封地食邑,后又因功加赐另一封邑,称别邑。《汉书·张汤传》:“延寿已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,掌海盐、池盐、形盐、饴盐等四盐的生产、交易及征税。于每产盐地各设一人以掌之,下设掌盐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管理普通学科事务。三十二年,併入学部。
见“禀”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