匠宰
指宰相等高级官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玄传》:“闾阎之议,以意裁处,而使匠宰失位,众人驱骇,欲风欲清静,其可得乎?”
指宰相等高级官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玄传》:“闾阎之议,以意裁处,而使匠宰失位,众人驱骇,欲风欲清静,其可得乎?”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 为军事委员会的所属机构, 即“兵站总监部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九年(1376)改原侍仪司而置,设使一人,副三人,承奉二人,序班十六人,九关通事使一人,副六人。十三年改使为司正,左、右司副各一人,序班增至四十四人。革承奉,增设司仪四人。二十二年增
官名。见“尚书左选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设于京城北京之府属建制。掌京畿之刑名钱谷,并司迎春、进春、祭先农之神,奉天子耕耤、监临乡试、供应考试用具等事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十年升秩,如应天府。设府尹一人、府丞一人、治中一人、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本设于军中,为挖地道攻城的战斗部队,后来把泥水匠拨归土营管辖。定都天京后,把泥水匠集中起来,编组成诸匠营之一的土营,亦称为瓦匠营,承担天京宫室房屋建筑的任务。
见“牌”。
见“钤辖”。官名,金朝置,从四品,掌管辖军人和防卫警捕。属钤辖司,位在钤辖下,都将上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管理马厂之事。前藏设六品官二人,后藏设五品虚衔一人。缺出以大营官、边营官及嘎厦卓尼尔升补。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六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二人,掌司马厂事务。
参见“大理评”。官名,又称廷尉平,掌审判。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、右平,俸比六百石。东汉只有左平而无右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三国时魏设此官,属廷尉。隋设此官,掌审核刑狱。
秦汉士兵名。秦制男子自十七岁开始,每年在本郡县内服徭役一月,称为更卒,主要是修筑城垣、道路、宫苑以及为军队运输军需物资等。一般至二十岁时转服兵役,为期二年,第一年在本郡服役,基本上集中于本郡治所进行训